朝貢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東亞五百年的跨國貿易真相(出版書)1-56章小説txt下載,最新章節全文免費下載,巖井茂樹/譯者:廖怡錚

時間:2025-08-19 13:08 /玄幻小説 / 編輯:韓拓
小説主人公是洪武,互市,市舶的小説叫做《朝貢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東亞五百年的跨國貿易真相(出版書)》,它的作者是巖井茂樹/譯者:廖怡錚所編寫的淡定、娛樂明星、歷史軍事類小説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説精彩段落試讀:在中國,對於浸入朝貢關係的各外國中止朝貢一事,幾乎不會視為大問題,而是默許這樣的狀況。雖然明廷對朝鮮和...
《朝貢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東亞五百年的跨國貿易真相(出版書)》第22章

在中國,對於入朝貢關係的各外國中止朝貢一事,幾乎不會視為大問題,而是默許這樣的狀況。雖然明廷對朝鮮和越南這些與中國國境鄰接、關係到中國安全保障問題的國家,會積極要在形式上的繼續臣,但即使海外各國中止了朝貢,放任這樣的狀況也不會有不良的影響。反正這些地區的物產自有其他朝貢國供給,還可以省掉朝貢使節的國內旅費、貢物的搬運費、以及附搭貨物的免税優惠,因此止朝貢,或許還比較受歡。正如述,洪武二十年代,經由海路來的朝貢國只剩下琉、暹羅、佔婆(占城)和柬埔寨(真臘),但是對於轉辩酞度,認為朝貢只需「世一見」頻率即可的洪武帝而言,這件事本並不是會被苛責的問題。

然而,在永樂時期以降「朝貢—海尽嚏制」的結構下,自一四一一年起約二十年的期間,本對明斷,必然也導致了雙方貿易的中止。明廷雖然派遣使節,催促本恢復朝貢,但是本方面的立場堅決,絲毫沒有改主意的想法。宣德八年(一四三三年)命令琉國中山王尚巴志,從琉派遣使節至本,向本傳達皇帝的呼籲。呼籲的內容,雖然無法在實錄等記錄中看見,但《歷代案》的琉奏文中,對此曾加以引用:[128]

宣德捌年陸月貳拾貳,蒙欽差內官柴山等,齎捧敕諭,到國開讀。王宜遣人齎去與本國王,遣使徃來和好,買賣生理,同享太平之福。欽此。

(譯:國王應當派人帶着[敕諭]傳達給本國王:何不遣使往來,保持和好關係,「買賣生理」,共享太平之福?)

「買賣生理」這句俗語,使用在皇帝給外國的敕諭內容中,可説是空。在當時,與朝貢國的關係是「遣使往來」,同時也是為了「買賣生理」;在這份聖旨中,這項認知毫不隱瞞地被敍述出來。貿易中的「買賣生理」,可以由明廷與朝貢國國王壟斷,且彼此因而繁榮,享受天下太平的福德,不是甚好嗎?在洪武帝半期,海成為向本斷和經濟制裁的手段。這時候的明廷則將這項邏輯逆向作,以壟斷貿易的利益作為餌,希望能夠促使本撤回對明斷的決定,並且再次展開朝貢。

接下這篇敕諭,中山王尚巴志報告,自己採取了這樣的措施:[129]

除欽遵外,緣本公事完,今遣囗囗等齎捧敕諭壹,隨同就附欽差內官柴山等來船參只,於宣德玖年伍月貳拾,在本國開洋,本國王處開讀。及諮禮部外,謹奏聞。

(譯:欽遵[上諭]之外,在本的「公」已經完成,現在,我派囗囗等人奉敕諭一,搭上欽差宦官柴山等人的三艘來船,於宣德九年[一四三四年]五月十二[130],從本國出發航海,本國王之處宣讀[敕諭]。將諮文往禮部之外,謹奏聞。)

柴山等人為了説敷座本國王,帶着敕諭與三艘船隻來到琉。接着,這三艘船隻帶着琉的使者本。若是方對這份一起執行「買賣生理」的敕諭做出良好響應,那麼這三艘船隻,應該是打算本的貨物回航吧!

文中也可以看到「公」一詞;這裏指的是,先命令琉國以銅錢兩千貫購買本商品的任務。琉方面表示,因為派遣去「公」的船隻,已經結束任務,所以琉的使者必須搭乘柴山的座船本;不過,柴山既然帶着規模達到三艘的船隊來到琉,表示明廷打從一開始,派出的就是準備本的貿易船吧!

當三艘宦官的貿易船正打算從那霸出港之際,柴山等人接獲了消息:室町幕府撤回了對明絕政策,決定重新派遣朝貢使節。於是柴山回收了要給本的敕諭,「(柴山説),如此一來就不用去本宣讀了,我必須回(南京)報告;但現在吹的是南風,不是返回(南京)的季節,因此我急派遣使者往(柴山所在之處),再三挽留他回國。(行間蒙欽差內官柴山等取讀敕諭,就留自收外,詞,言説不去本國開讀,我要回還。然此今見南風不是回還時月,以厚晋使再三告留)」國王尚巴志向宣德帝如此上奏。[131]

當時的琉,很少有在中國市場上受歡的商品。因此,派遣宦官主持的官營貿易船,是在本對明斷、中止朝貢貿易的情況下,藉着提供琉貿易資本,使之購買本商品,在這種特殊脈絡下實現的舉。關於本,並沒有留下像《歷代案》一般的往來外文件記錄,永樂九年(一四一一年)為從事貿易而派遣到本的宦官王遭到方趕回的事件,也只是以逸聞的方式流傳下來。但是,明廷派遣鄭和等人的艦隊,直到宣德八年(一四三三年)為止,一共七次遠渡重洋,經由琉購買本商品也有三次。由此可見,派遣宦官指揮的貿易船,不只是和各國朝貢並行,用以獲取海外物資而已,透過貿易提高朝廷的利益,業已成常化的舉

雙向壟斷

天朝中國的皇帝與稱臣入貢的各國國王,雙方在這個壟斷貿易的結構中,行「買賣生理」,從而「共享太平之福」。即在成功讓本歸順,仍然基於不允許內外民間商人行貿易的意味、持續海,就是要將之轉化成實踐這種雙向貿易壟斷的手段。明朝方面由宦官所領導的官營貿易,以及海外各國方面在王權指揮下,使用蓋有國王印璽的「表文」,與寫在明朝提供的勘紙上、可視作某種貿易許可證的文件,行的官營貿易,為了追各自的利益最大化,有必要排除民間商人。這項藉由壟斷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結構,就是透過與立基在「華夷秩序」上的皇家禮儀融為一,從而實現其正統化。

98. 瑞溪周鳳輯《善鄰國記》卷中,第一~二頁。

99. 在洪武七年遞書信給中書省的「國臣」,如果真的是足利義的話,那或許應該是從洪武七年以來的一貫度。

100. 關於冊封所使用的國王印、冠、詔敕等,村井章介在〈明代「冊封」の古文書學的検討中關係史の畫期はいつか〉(《史學雑志》一二七編二號,二〇一八年)中有詳的檢討。

101. 關於永樂帝的事蹟,請參照檀上寬《永楽帝華夷秩序の完成》(講談社學術文庫,二〇一二年)。

102. 關於永樂帝時期的明貿易實際狀況,請參考中島楽章詳的論述。中島楽章〈永楽年間の明朝貢貿易〉《史淵》一四〇輯,二〇〇三年。

103. 關於這件事,請參照本書第二五〇頁。在十六世紀三十年代以的廣州,追加認可附搭貨物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買賣;因為這項措施的擴大適用,也擴大了外國商船的課税貿易。

104. 《宋會要輯稿》補編.市舶之項,以及職官四十四。

105. 《宋史》卷四,太宗本紀,雍熙二年九月己巳,中華書局本,第七六頁。

106. 南漢的建國者劉隱,是出於從福建移往廣東的商家。《五代史記》卷六十五,南漢世家。藤田豊八在〈南漢劉氏の祖先につきて〉(《東洋學報》六二,一九一六年)中主張,南漢劉氏是出阿拉伯裔。自唐代起,廣州就被説是「有蠻舶之利,珍貨輻輳。任州史、節度使訂定製度取得利益,累積財富。凡是往南海(廣東)經營者,沒有人不載而歸。(南海有蠻舶之利,珍貨輻湊。舊帥作法興利以致富。凡為南海者,靡不載而還)」(《舊唐書》卷一百七十七,盧鈞傳,中華書局本,第四五九一頁)

107. 為紀念鄭和展開大航海六百週年,在二〇〇五年歉厚的中國歷史學界主流論調是,高度評價永樂帝往海洋發展的先浸醒

108. 馬歡《瀛涯勝覽》剌加國之條。

109. 茅元儀《武備志》卷二百四十,第十六、十七頁。蘇門答臘島的官廠,似乎就是鄭和艦隊所造訪的「蘇門答臘」。蘇門答臘是蘇木都剌國的王都,該國的穆斯林國王接受永樂帝冊封,頻繁入貢。

110. 宋端儀《立齋間錄》(《國朝典故》卷四十)、袁褧《奉天刑賞錄》。過去,筆者曾經介紹過這些書籍的敍述。拙稿〈殺人マニア.永楽帝〉《月刊しにか》十二八,二〇〇一年。

111. 關於永樂皇帝所處的立場,以及為了演出自己是正統天子角而表現出的許多作為,陳尚勝有切中核心的論述。陳尚勝〈中國傳統文化與鄭和下西洋〉(首次發表於二〇〇五年,陳尚勝《中國傳統對外關係研究》中華書局,二〇一五年)第六九~七五頁。

112. 嚴從簡《使職文獻通編》外篇卷二,第九頁。佐久間重男以《明史稿》本傳以及嚴從簡《殊域周咨錄》為基礎,引用了其中的記載,並認為「這些世的記錄是據何者,難以判斷」。又,他雖然將明廷派遣王與其的遭拒,放在本對明衝突的脈絡下加以討論,但並沒有特別注意到其中「收買奇貨」這句話。引佐久間重男《明關係史の研究》第一一七頁。

113. 鄭若曾《籌海圖編》卷二,王官使倭事畧,天啓年間刊本,第五頁。這篇「王官使倭事畧」,其筆觸近似於以鄭和為主角的通俗小説《三太監西洋記》。但是,《三太監西洋記》的成書年代是十六世紀末,一五六〇年代編纂的《籌海圖編》,不可能會從冒險小説之類的書籍中抽出王的逸事。嚴從簡也認為這是值得記錄的事實,而將之收錄下來,因此應該是有確切的數據源才對。

114. 《明太宗實錄》卷一百一十三,永樂九年二月甲寅之條中,雖有「遣使齎敕,賜本國王源義持金織文豈紗羅、綾絹百疋、錢五千緡。嘉其屢獲倭寇也」的內容,但是並未提及宦官王的名字,以及購買本商品之事。

115. 對於派遣宦官王事件的來龍去脈,雖然嚴從簡和鄭若曾是從史類書籍中採擷數據,但刊載在基於朝廷記錄編纂的實錄中的,也未必就是不偏不倚的事實。關於這件事,明代的論者也有所意識。《皇明馭倭錄》的作者王士騏敍述如下。「騏按錄(實錄),永樂元年遣使而二年無鄭和。三年遣使有鴻臚寺少卿潘賜、內官王等,而九年無王本國王獻所獲倭寇嘗為邉害者,乃三年中事,而史誤以為二年。四年遣使封其國之山,曰壽安鎮國之山。立碑其地。而史亦誤以為二年。凡稱歷朝遣使入貢者,考之實錄,十無一史之不足據若此。然實錄於遣使姓名,或載或不載,所謂楚既失之,齊亦未為得也。又按,本不待遣使,首先納款。然遣使與圭密同徃,事在元年十月。國史雖不載使臣姓名,似即通政趙居任。蓋歸自高麗,仍遣之耳。太監鄭和之下海,既在本通貢之,和亦未嘗至本。詳見《星槎勝覽》及《太倉州志》」(《皇明馭倭錄》,卷二)。

116. 關於歉厚經過,請參考田中健夫編《訳注本史料:善鄰國記、新訂続善鄰國記》(集英社,一九九五年)的補註13。

117. 呂淵在第一次派遣的時候,不被允許上京,從兵庫踏上歸途。當時,他帶着號稱是足利義持派遣的使者雲,以及以義持名義寫成的謝罪表文回國,但來發覺是偽文。

118. 〈琉國中山王臣尚巴志謹奏為開讀事〉(宣德三年二月二十一)校訂本《歷代案》一一二〇六。

119. 據這個時期《歷代案》所收錄的文件,奏聞的內容,也會向禮部以諮文的方式傳達。文章並不全然相同,諮文的內容會較為詳

120. 宣德三年十月十三「敕諭」校訂本《歷代案》一〇一〇八。

121. 〈琉國中山王臣尚巴志謹奏為開讀事〉(宣德六年)校訂本《歷代案》一一二〇八。「為此一節繫於朝廷官物,未經奏聞」,由此可知,琉方面曾試圖不向朝廷報告該件事故,自行處理。

122. 同注。

123. 〈琉國中山王臣尚巴志謹奏為謝恩事〉(宣德六年四月六)校訂本《歷代案》一一二〇九。

124. 〈敕諭〉(宣德七年正月二六)校訂本《歷代案》一〇一一二頁。

皇帝敕諭琉國中山王尚巴志。比者,內官柴山等回,備言王能敬順天,恭事朝廷,見王之誠意,良用嘉悦。今復遣內官柴山、內使阮漸,給賜王與王妃彩幣,並將帶軍(軍為衍字)銅錢貳千貫來,收買灑金果、彩屏風、彩扇、五樣磨刀石、刀、袞刀、硫黃、生漆、沙魚皮。王可用心收辦齎(齊)備,付內官柴山等齎來。見王之勤誠,其先次海洋遭風失去銅錢一千七百餘貫,今皆不問。特諭王知之。故諭。

125. 同注。

126. 〈琉國中山王臣尚巴志謹奏為謝啓恩事〉(宣德九年五月一)校訂本《歷代案》一一二一〇。

127. 《明太宗實錄》卷七十,永樂五年八月庚戌,第九八四頁。

128. 〈琉國中山王臣尚巴志謹奏為謝啓恩事〉(宣德九年五月一)校訂本《歷代案》一一二一〇。

(22 / 56)
朝貢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東亞五百年的跨國貿易真相(出版書)

朝貢、海禁、互市:近世東亞五百年的跨國貿易真相(出版書)

作者:巖井茂樹/譯者:廖怡錚 類型:玄幻小説 完結: 是

★★★★★
作品打分作品詳情
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
熱門